|
6.15 治理污染不忘稅務籌劃6.15 治理污染不忘稅務籌劃 案例背景 湖北省某市屬橡膠集團擁有固定資產7億多元,員工四千多人,主要生產橡膠輪胎,也生產各種橡膠管和橡膠汽配件。該集團位于某市A村,在生產橡膠制品的過程中,每天產生近30噸廢煤渣。為了妥善處理廢煤渣,使其不造成污染,該集團嘗試過多種辦法:與村民協商將廢煤渣用于鄉村公路的鋪設、維護和保養;與有關學校、企業聯系將廢煤渣用于簡易球場、操場的修建;等等。但效果并不理想。廢煤渣的排放未能達標,使得周邊鄉村的水質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,導致附近許多村民經常堵住廠區大門不讓工人上班,工廠的生產受到很大影響,該集團也因污染問題受到環保部門的多次警告和罰款。 問題:如何在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同時治理污染? 案例分析 方案一:把廢煤渣的排放處理全權委托給A村委會,每年支付該村委會50萬元運輸費用,以保證該集團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。此舉可緩解該集團與當地村民的緊張關系,但每年50萬元的費用是一筆不小的支出。 方案二:將準備支付給A村村委會的50萬元廢煤渣運輸費用改為投資興建墻體材料廠,利用該集團每天排放的廢煤渣生產“免燒空心磚”,這種磚有較好的銷路。 籌劃方案 方案一是以傳統的就治污而論治污的思維模式得出的。由這種模式形成的方案一般不會有意識、有目的地去考慮企業的節稅利益,而僅以是否解決排污為目的。 方案二既考慮治污,又追求企業長遠利益的最大化,不僅讓企業擁有了可以獲得國家和地方政策扶持的產業,而且解決了污染治理問題,同時創造了一定的就業崗位,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。 該集團最終采納了第二種方案,并迅速建成投產,消化了全部廢煤渣,當年實現銷售收入一百多萬元,因免征增值稅,該廠獲得超過10萬元的增值稅節稅利益。 法律依據 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08〕156號)。 案例總結 很多傳統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沒有稅務籌劃的觀念。當企業經營出現問題時,在解決問題的同時加入稅務籌劃的思路,一方面可以解決企業經營中的問題,另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本、提升效率。 上一篇7.1 通過撤資處置股權下一篇6.14 轉讓商譽 |